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立功竞赛领导小组文件
沪装协竞字(2007)第003号
关于开展评选2007年度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立功竞赛综合赛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和市政府领导在今年初立功竞赛表彰大会上提出的具体要求及沪竞办《2007》第26号《关于开展评选2007年度上海市重大工程立功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配合做好2007年度上海市重大工程立功竞赛总结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我行业协会综合赛区今年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年初申报参加我综合赛区立功竞赛活动,并且上报立功竞赛规划的会员企业,作为本次评选对象。
二、荣誉称号
(一)行业先进集体:行业装饰杯、行业先进公司、行业优秀科队、特色班组科队。
(二)行业先进个人:行业记功个人、行业优秀组织者、“新上海装饰人”(特色个人)。
(三)市级先进:在综合赛区的各类先进中推荐市竞赛办(市级荣誉称号:市优秀公司、市建设功臣等)。
三、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严格按照沪装协(2004)第071号《关于实施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立功竞赛各类先进评选办法的通知》及沪装竞字(2007)第001号《关于开展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立功竞赛综合赛区2007年立功竞赛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分别评选出行业各类先进。
四、评选步骤
对于今年总结评选工作按组织准备、部署动员、自查总结、交流评选、申报推荐、表彰等阶段进行,各单位应根据综合赛区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评选工作实施方案。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11月10日前:召开综合赛区组织评选工作部署动员大会。
(二)11月20日前:各单位进行自查总结申报评选材料。
(三)11月30日前:综合赛区进行检查评审。
(四)12月10日前:综合赛区向市竞赛办推荐符合市级标准的先进材料。
(五)2008年1月:召开综合赛区总结表彰大会。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立功竞赛年度总结评选表彰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工作量大。为此,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抓早、抓紧、抓实,认真做好总结评选工作。
(二)规范操作。要准确把握评选基本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开展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
(三)从严控制。在评选中要合理考虑各方面和各层次比例,突出一线建设者、操作人员和科研人员的作用。
(四)准确填报。各参赛单位要按照今年评选工作总体部署,认真做好各类先进立功竞赛审批表的填报工作。各类材料要求内容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简练、表达准确。审批表请登陆:上海幕墙网www.jzmq.com.cn或我爱我家网www.525j.com.cn下载(请用电子文档打印,一式二份),由企业审核盖章后统一交送我行业协会综合赛区。
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立功竞赛领导小组
二OO七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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