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评企业基本条件
1、评选范围:本市从事家庭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达标企业
(含内审合格企业);
2、家装施工年产值达500万元以上(含500万);
3、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4、客户有效投诉率在5%以下(含5%);
5、采用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07版);
6、执行《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以上任一条件不符合的均不得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二、信得过家装企业的评选数量
为了提高本市家装行业的社会诚信度,扩大行业的社会影响力,信得过家庭装饰企业的评选活动既要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又要有一定的数量,一般控制在50家左右。
三、评价指标与计算方法
1、家庭装饰年产值500万元以上。
标准分35分。实得分计算方法:求出全部参评企业年产值的平均值(金额),然后将每家企业的年产值除以平均值,得出的分值系数,再乘以标准分,得出实际得分。
2、有效投诉率5%以下(含5%),投诉处理率100%,客户满
意率95%以上。
标准分30分。实得分计算:以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投诉中心对各参评企业的投诉率,投诉处理率及客户满意度进行统计和分析。
A 有效投诉率=
B 投诉处理率=
满足投诉处理指标要求的得标准分。投诉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加1分,无投诉加5分。
投诉处理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客户满意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加1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3、施工人员持证上岗率70%以上,其中关键工种水、电、管持证上岗率100%。
标准分20分。实得分计算如下:
施工人员上岗证以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统一组织并经考核合格,并颁发有效证书为准。
持证上岗率=
符合上述基本要求的得标准分,施工人员持证上岗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1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关键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
4、工程合同履行率
标准分5分。实得分计算如下:
以企业自报和协会投诉中心投诉受理情况分析为准,凡未发现不履行合同情况的得标准分,反之则不得分。
5、企业管理制度健全、客户档案齐全,层层建立质量责任制
标准分10分。实际得分计算如下:
检查企业上报的管理制度,满足基本要求的得标准分,制度不健全的,视情况酌情扣分。
四、评选程序
1、市装饰协会对企业上报资料按评选标准进行初审,列出各企业的实际得分;
2、组织业内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入选名单;
3、评选结果上网公示一周(七天);
4、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网上意见进行综合评价,最终评出上海市信得过家庭装饰企业。
5、凡评上信得过的企业,授予信得过企业证书、铜牌、并在新闻媒体上和协会网站上予以公告。符合资质升级条件的企业优先推荐资质升级。
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二OO八年四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