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社会各方面关注的国家十项室内有害物质强制性标准,从2002年1月1日开始发布执行。1月9日,上海市化学建材行业协会召开涂料生产、经营企业会议,贯彻落实关于室内十项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国家强制性标准技术指标要求。立邦、华生等70多家涂料生产和经营企业1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参加该标准制定的上海市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涂料颜料站吴国林副站长作新标准的制定过程和内容介绍。
为扩大宣传,让广大消费者及时了解国家十项室内有害物质强制性标准的具体指标,经整理摘录部分有害物质强制性标准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内墙涂料》
适用范围:室内装饰装修用水性涂料。有害物质限量: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不大于200g/L;2.游离甲醛不大于0.1g/kg;3.可溶性铅不大于90mg/kg、可溶性镉不大于75mg/kg、可溶性铬不大于60mg/kg和可溶性汞不大于60mg/kg。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溶剂型木器涂料》
适用范围: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其它树脂类型和其它用途的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涂料可参照使用。
有害物质限量:1.硝基漆类:(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不大于750g/L;(2)苯不大于0.5%;(3)甲苯和二甲苯总和不大于45%;(4)色漆的可溶性铅不大于90mg/kg、可溶性镉不大于75mg/kg、可溶性铬不大于60mg/kg和可溶性汞不大于60mg/kg。
2.聚氨酯漆类:(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光泽大于等于80的,VOC不大于600g/L;光泽小于80的,VOC不大于700g/L;(2)苯不大于0.5%;(3)甲苯和二甲苯总和不大于40%;(4)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不大于0.7%;(5)色漆的可溶性铅不大于90mg/kg、可溶性镉不大于75mg/kg、可溶性铬不大于60mg/kg和可溶性汞不大于60mg/kg。
3.醇酸漆类:(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不大于550g/L;(2)苯不大于0.5%;(3)甲苯和二甲苯总和不大于10%;(4)色漆的可溶性铅不大于90mg/kg、可溶性镉不大于75mg/kg、可溶性铬不大于60mg/kg和可溶性汞不大于60mg/kg。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58X-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胶黏剂》
适用范围:室内装饰装修用胶黏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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